重建專區

危老&都更差異
項目 危老條例 都更條例
容積獎勵不同 獎勵上限為基準容積的1.4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.15倍。 獎勵上限為基準容積的1.5倍,但實務上都更需審查,所核准的獎勵容積,若可取得1.3倍已是難得,多數看得到吃不到,不如危老明確。
基地條件不同 無最小基地限制。 有最小基地限制。依各縣市規定略有差異,大多要求單元面積1,000平方公尺(302.5坪)以上。
同意門檻不同 需所有權人100%同意才符合條件,因此,基地內如果有公有土地大多僅能採都更方式申請。 採多數決,須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 75%及80%以上同意。
效率不同 經申請,通常成案後一年內即可動工。 須辦理公開展覽、公聽會、聽證會、審議、核定公告等法定程序,視意願整合及爭議處理而定,審查時程往往超過五年以上。
稅賦優惠不同 申請重建者,得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至111 年 5 月 9 日止。 地價稅與房屋稅有優惠外,土增稅、契稅也亦有減免優惠。

依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是多少?

自109年5月12日起危老重建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一覽表

危老容積獎勵逐年遞減,宜盡早申請!